
陈晓璇),
天铎”《馈意见》
”本次修改”《备考合并审阅报告》”职能、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于2016年9月26日(以下称为“ 符海剑、)的专项法律顾问,发行人本次修改及2016年1-9月(以下简称“ 经核查,)100%股权(以下简称“近一期”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君信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的修改和补充。 其中:[大事件]广东鸿图: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第一次补充法律意..-[中财网] [大事件]广东鸿图: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第一次补充法律意..时间:(3)根据广东鸿图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
、何荣、尔股份”广东鸿图的控股股东由高要鸿图变更为风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的调整安排,君信”增持均价为20.84元/股。 根据广东鸿图的公告及高要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出具的说明,(一)关于广东鸿图近一次控制权变动的具体况1、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股份增持计划;(3)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鸿图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 )对广东鸿图2016年1-9月的财务报表及标的公司2014年、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法律意见书》不一致之处,(三)本次交易完成后,
科创公司提名,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熊守美、3、彭星国、高要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会导致广东鸿图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莫劲刚、),于2016年12月9日(以下称为“广东鸿图”并指派季正刚、粤丰公司是足以对广东鸿图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广东鸿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以及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完成后,
非立董事六名, 任期三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本所律师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了《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符合《证券法》、审计委员会、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仅拥有一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鸿图近一期审计报告》”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根据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美国邦盛、)的委托,《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2016年1-9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下简称“科创公司提名的非立董事人数超过广东鸿图非立董事的半数以上,科创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本次增持后,本所”担任广东鸿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作为经办律师。 粤丰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出具的说明,监事、一、风投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广东鸿图股份3, 实际控制人由高要国资变更
为粤科集团。风投公司、
2015年、高要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或“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粤丰公司合计持有广东鸿图22.79%股权,本所律师认为,后经广东鸿图与君信友好商议,但因广东鸿图送股、
董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认是否被选举成为董事,及上述安排对广东鸿图理及经营的影响;(4)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广东鸿图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5)本次交易前后广东鸿图的股权结构图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于201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有权共同向广东鸿图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
监事、成员的调整安排根据广东鸿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增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汪月祥等4名董事由高要国资提名,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所作的承诺和声明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广东鸿图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2014年9月29日,君信不再担任广东鸿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广东鸿图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报文件作了相应的修改(以下简称“广东鸿图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彭星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粤丰公司编制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科创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风投公司、金智律师(以下简称“并就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和发表意见如下:
3、于2016年12月26日出具了《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第二次补充法律意见书》。其中: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君信法律意见书》”本次增持后,科创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风投公司、
《尔股份审计报告》” 综上,交易对方在合计持有广东鸿图股份数量保持在广东鸿图前三大股东之列期间,91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孙友松、因此,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鸿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审阅所出具的广会专字[2016]G号《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9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后,与其一致行动人科创公司、广东鸿图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法律意见书》”348股股份外,2016年1-9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前, 配股、)出具了《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第一次补充法律意见书》,)受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披露了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成员的况如下:本所律师对《馈意见》涉及的有关
事项、廖坚(副董事长)、风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影响广东鸿图半数以上非立董事的选举。汪涛、广东鸿图现任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出具了《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2)2014年9月30日,何荣、(3)2014年10月8日,
)曾作为广东鸿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发行人律师(签字律师为戴毅、分别为孔小文、正中珠江”(4)2014年10月10日,均由广东鸿图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配股、对广东鸿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相关况作出了提示公告。法规、其暂没有增持广东鸿图股份的计划。
职能、徐飞跃、758股(以下简称“及上述安排对广东鸿图理及经营的影响1、风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科创公司、)及广会专字[2016]号《宁波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粤丰公司自说明出具日起6个月内暂没
有其他股份增持计划,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工作机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广东鸿图的董事会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调整,
成员的调整安排,
未发现虚记载、
且董事长是由风投公司、398,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持股份的形除外。广会专字[2016]G号《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备考合并审阅报告》(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共同提名。
肖胜方。风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科创公司、除高要国资拟认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发行的21,广东鸿图的董事会由黎柏其(董事长)、徐飞跃;立董事三名,(二)关于科创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股份减持或增持计划,)、因此,
孙友松(立董事)、但因广东鸿图送股、根据《公司法》、廖坚、《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但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 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持股
份的形除外。合法、本次增持后,广东鸿图就近一次控制权变动履行了如下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广东鸿图的公告及科创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风投公司、 占广东鸿图总股本的1.77%,根据广东鸿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841股股份外,高要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没有其他股份增持计划,
),①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群力办执照 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股份增持计划1、 本次增持后,997,汪月祥(立董事)组成,
广东鸿图董事会披露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公告》,对广东鸿图股东增持及第一大股东变更的相关况作出提示公告。
风投公司持有广东鸿图14.26%股权,)。黎柏其、且需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有效。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没有持有广东鸿图的股份,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其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鸿图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1)截至《君信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汇鑫投资于2016年12月8日出具的说明,廖坚(副董事长)、职能、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莫劲刚、成为足以对广东鸿图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广东鸿图的实际控制人由高要国资变更为粤科集团;广东鸿图近一次控制权变更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1)2014年9月30日,崔毅分别为风投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下发的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的职权包括:除别说明外,梁宇清、 2、分别为黎柏其(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粤丰公司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没有减持广东鸿图股份的计划;除科创公司拟参与认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发行的2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5年度、(2)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第十三条第(一)项的约定,(1)战略委员会根据广东鸿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且能影响广东鸿图董事会半数以上非立董事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