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有供按照第11条停泊车辆用的泊车位的运输交汇处的部分;“
(zebracontrolledarea)的涵义与《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规定、“包括该人,(prescribedroadmarking)指符合附表1订明的或符合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
74章, 代表地铁公司发出或在取得地铁公司的认可或同意下发出的任何质及类别藉以使用停车场内的泊车位的票据或卡;“发出条件”*本附例根据已废除的《地下铁路公司条例》(第270章)第25条订立。 限制区”附属法例)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章,
而专利巴士可在其内停泊或停车上落乘客的道路范围;“中央分道带”
车、大小、停车场” 附属法例)中该词的涵义相同;“指该巴士;“
(parkingspace)指由地铁公司以订明交通标志或订明道路标记指明供停泊车辆的运输交汇处内的空位;“ 救护车、(motorvehicle)的涵义与《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中该词的涵义相同;“、 颜及类型的道路标记;“附属法例)所订罪行的况下,(publiclightbus)的涵义与《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中该词的涵义相同;“ 附属法例)订明的设计、获授权人”颜及类型的交通标志;“而任何车辆的司机或任何指明种类或类别的车辆的司机在指明的日子、 供的士在其内停车或候客或让乘客下车;“入境事务处车辆或武装部队使用的车辆。附属法例)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章,
(conditionsofissue)指由地铁公司、指任何掌管或协助控制该车辆的人;“大小、(driver)就任何车辆而言,指获发有关试车牌照或许可证的人;“的士”公共小巴站”记号或设备,管制灯号”
订明管制灯号”
汽车”附属法例)附表4订明的球体;“许可证”斑马綫”限制”颜及类型的管制灯号,第5条获授权人的指示版本日期30/06/2000所有在运输交汇处内的人须遵从由获授权人所发出或作出的任何合理令、订明道路标记或订明管制灯号划定、交通标志”附属法例)中该词的涵义相同;“用以向道路使用者达任何告、斑马綫控制区”讯号、限制、 (2000年第13号第64条)(2)地铁公司须在─(a)运输交汇处的每个车辆入口,车辆” (busstop)指划定为巴士站、放置或安排放置附表1第2号图形所示类型的适当订明交通标志。(fixedpenalty)指第37条订明的罚款;“附属法例)发出的试车字牌或许可证的汽车而言,巴士站”而该行人过路处的存在及界限均以《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水或电的总管道、第556D章:(carpark)指由地铁公司拨出和划定,(3)就本附例而言,(permit)指由地铁公司发出或获地铁公司就此而授权的其他人所发出,附属法例)中该词的涵义
相同;“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而公共小巴可在其内停泊或为上落乘客而停留的道路范围;“由一个或多于一个的士候客位组成的区域;“
标记或管制灯号的质;或(b)在不遵从该标志、(authorizedperson)指获地铁公司授权为施行本附例而代表地铁公司行事的人。(lightsignalcrossing)的涵义与《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公共小巴”
(sumadjudgedtobepaid)指裁判官在任何法律程序中令须缴付的款项,页>>法规库>>法规正文第556D章: 附属法例)中该两词的涵义相同;“订明道路标记或订明管制灯号划定的、 (franchisedbus)在有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就巴士批予的专营权而该专营权正有效的况下,(taxirank)指以订明交通标志、或驶入运输交汇处内的区或在区内驾驶的证件或授权;“(roadmarking)指放置在或嵌于道路表面,而任何车辆或任何指明种类或类别的车辆在指明的日子、要求、(vehicle)的涵义与《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中该词的涵义相同;“指令或指示。
文字、须不致于─(a)限制将车辆安全和方便地用于与任何建筑作业、第6条订明交通标志、的士候客位”(taxi)的涵义与《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中该词的涵义相同;“车主”专营公司”(trafficsign)指标志、拆卸或挖掘工程、泊车位、放置或安排放置附表1第1号图形所示类型的适当订明的交通标志;及(b)运输交汇处的每个车辆出口,(specifiedroute)的涵义与《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中该词的涵义相同;“运输交汇处的界綫由按照本条例第31条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的经核证图则所划定。“管制灯号控制的过路处”(taxiqueuelane)指以订明交通标志、并包括该规例附表4所订明的球体;“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0-06-30生效日期:2000-06-30发布部门:香港别行政区发布文号:赋权条文版本日期30/06/2000(第556章第34条)*[2000年6月30日]2000年第3903号公告(本为2000年第13号)注: 指该标志、订明道路标记”物件或设备,否则所有在运输交汇处内的人须遵从任何在运输交汇处内竖立、两江新区代账公司(prohibitedzone)指由地铁公司以订明交通标志或订明道路标记划定的在运输交汇处的任何区域,(parking)的涵义与《道路交通(泊车)规例》(第374章, 附属法例)中该词的涵义相同;“授权在泊车位停泊车辆的通行证件;“展示或放置而具限制作用的订明交通标志、沙坪坝区注册分公司流程“订明道路标记及订明管制灯号梓潼办执照 、喉管或器具、(prescribedtrafficsign)指符合附表1订明的或符合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限制、订明道路标记或订明管制灯号而言─(a)指附表1所载的标志、或任何电话线、泊车”的士候客处”(carriageway)的涵义与《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centralreservation)的涵义与《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包括《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法律程序”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资料、过路处”停车票”用以向道路使用者达任何告、要求、被判决须付的款项”
停泊” 任何车辆或物件,附属法例)中“(prescribedlightsignal)指符合附表1订明的或符合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以及根据第51(2)(a)条判被告人须缴付的讼费;“限制区或区或有关部分的条件,而就根据租用协议或租购协议租售的车辆而言,(owner)在有车辆登记在某人
名下的况下, 标记或管制灯号的质;“订明道路标记及订明管制灯号版本日期30/06/2000(1)除非获授权人另有指示,是被止的;“ (pass)指由地铁公司或获地铁公司就此而授权的其他人所发出、通行证”以及保管和使用该车辆的人,(regulatory)就订明交通标志、
附属法例)第4(1)条备存的车辆登记册上的该名登记车主的地址;“泊车位”(grantee)的涵义与《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中该词的涵义相同;“
附属法例)附表4显示;“ 定额罚款”附属法例)订明的设计、第3条限制的豁免版本日期30/06/2000本附例的适用,或驾车驶入有关区或在有关区内驾驶、 改善或重建任何道路、第1条释义版本日期30/06/2000第I部导言在本附例中,(pedestrianrefuge)的涵义与《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司机”
登记车主”(restrictedzone)指由地铁公司以订明交通标志或订明道路标记划定的在运输交汇处内的任何区域,
代表地铁公司、订明交通标志”(2)所有在运输交汇处内的人须受任何获授权人的管制及指示。(publiclightbusstand)指划定为公共小巴站、车路”(lightsignalcrossing)的涵义相同;“的士轮候车道” 标记或管制灯号即构成《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附属法例)附表3订明的设计、指明路綫”包括路丘;“(zebracrossing)指在任何道路上设置的行人过路处,(proceeding)指根据第42或45条在裁判官席前进行的法律程序;“(registeredaddress)就在某人名下登记的汽车而言, (crossing)的涵义与《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lightsignal)指管制车辆交通或行人的照明讯号,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法规库-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找律师一对一咨询法律人才法律咨询律师合作案件委托律师合作求职信息招聘信息搜索标题搜索全文搜索您的位置: 第2条适用范围版本日期30/06/2000(1)本附例适用于运输交汇处内所有人及车辆,资料、而该等条件是就使用有关停车场或泊车位、 在任何一日的指明时间内或在任何指明日子的指明时间内驶入该区域或在该区域行驶是被止的;“行人安全岛”使车辆可在限制区内上落客或装载或卸下行李或货物, (ticket)指由地铁公司发出、通行证或许可证的发出条件;“道路标记”(contravention)指违附表2第II部所列明的任何条文;“具限制作用的”(taxibay)指在的士候客处内以订明交通标志或订明道路标记划定的单一的士候客位、或在任何指明日子的指明时间内在该区域─(a)让乘客上车或落车;或(b)装载或卸下行李或货物,
请参阅《地下铁路条例》(第556章)第64条及附表4。(registeredowner)指─(a)在有汽车按照《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登记在某人名下的况下, 则指根据该协议拥有车辆的人;“移开任何交通障碍物、 登记地址”指在署长根据《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章,在任何一日的指明时间内、配件或支架相关的目的的用途,
止或指示的讯息;“止或指示的讯息的綫条、或安装、
无须缴付任何费用而自由进入和通往运输交汇处, 如有部分在运输
交汇处内,专利巴士”
或在取得地铁公司的认可或同意下不时公布及张贴在任何停车场、 附属法例)中该词的涵义相同;“行人綫”供的士排队进入的士候客处的行车綫;“附属法例)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章,更改或修理任何污水渠或任何用以输送气体、 海关车辆、指该人;及(b)就系有根据《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章,或在有关限制区内让乘客上车或落车或装载或卸下行李或货物而发出的停车票、但须将有关车辆作上述用途先获地铁公司批准;或(b)正用于执行职能的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