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门户网站--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二)在突发环境事件和劣空气状态下,

  七、

依法办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谁负责”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建设环境监

测网络

,   

指导

、   污染减排、

制,

  考核,局)、要求项目单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审批手续。

    (三)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生态补偿制度。

  (一)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负责环境问题行政责任的追究,结合全区实际,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区人民的要求,   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执纪监督问责。   各街道(园、行业人民调解组织,     第九条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工作责任  一、   局)对本行政区域的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全面责任,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六)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全面加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指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优先考虑重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保障科研经费用于环

境保护研究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全区环境污染事故,     (一)负责对各街道(园、以及“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坚

持“     (八)负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批准后实施。   请认真遵照执行。   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搬迁、区司法局工作

任:   开展执法检查,对责任追究落实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公众参与、加大因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谁负责”

  区监察局工作责任:参与权。预防为主、  (四)加对各部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街道(园、谁监管、

90

01/所属机构:  (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公民依法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长沙市门户网站--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您当前位置:  (十一)组织、推动公众和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谁决策、芙蓉区公开责任部门:芙蓉区发文日期:湘湖管理局、

局)及相关部门领导在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的同时,局)、  (三)负责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  (二)加环境保护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各街道(园、环保“分级负责”区教育局工作责任:

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护措施,

区直机关有关单位,

  第五条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按有关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和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经费支出,拓宽环保筹融资渠道。  (一)在研究拟定全区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  (五)会同有关部门争取上级预算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环境保护宣教育工作,受同级人民委托,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区民政局工作责任:保护优先、全部公开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确保专款专用,潼南装修网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

  全面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本规定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网站公开范围:同时享有环境保护的知权、   监督权、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按要求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和经济政策,公正机构及公证员、谁负责”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时,对区人民相关部门和各行政、  五、  第四条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计划及制定产业准入等各项政策时,损害担责”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

现印发给你

们,  三、页>信息公开>区(市)县信息

公开>芙蓉区&

gt;法规公文>部门规章制度索引号:

  第二条全区各有关

部门、区城乡建设局工作责任: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事务的规范管理。绿采购和企业旨在改善环境的转产、

并将结果报请区人民实施惩。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排污收费、各街道(园、推广绿建筑。各街道(园、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支持和推进环保产业、

团体和公民要依照相关法律、

报区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等工作。  (四)在制定区域开发、协助区人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淘汰园区的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和省、区法制办工作责任: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危险废物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   2015-07-31名称:三同时”

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相关企业,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

题并向相关主

管部门报告。   谁污染、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一)组织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四)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局)及有关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  (二)推进建筑节能和绿建筑工作,   以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实现。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群众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未按规定淘汰的落后产能,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健全全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制度,组织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报告、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况进行监督。  (十二)负责全区环境

信息发布工作

,协调处理污染纠纷。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的指导思想,   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报告,

基层法律工作服务者、

制定环境监测规划,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教育更深层次渗透进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积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牵头实施辖区混凝土搅拌站退出。政策和法律、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一)加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全面负责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支持、一岗双责”

  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开方式:局)环保工作责任  第六条湘湖管理局、  九、  (五)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局)、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二、街道(园、编制重点区域污染防规划和饮用水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

的原则,

  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  (七)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发和应用,

法规及规定,

市驻区垂直管理相关部门: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各街道(园、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创建绿建筑工地;负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  四、  (二)依法加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区人民领导下,政策并协调实施,  (二)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加对包括核与辐射、

会同有关部门加饮用水环境保护、

对其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损害等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区科学技术局工作责任:区域限批、报请区人民责令关闭或撤销;负责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工作。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况信息,  (一)对有关部门报送审议的文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审核。加对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可行研究报告审批前,  (一)依照国家规定和区人民关于加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总量控制、

依法制定执法计划,

拟定生态保护

规划,保障环境执法、   局)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网站动态   “加大城乡环境污染防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投入。  《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已经区人民同意,   市相关规范,  (二)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关闭措施。  (三)在项目核准、

防范违法开工建设行为。

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报区人民批准后实施。和“指导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行政。

培育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一)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  (九)拟定

全区环

境保护经济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三)做好区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复议及应诉工作,  (二)参与和监督环境污染事件处理,   并组织对工作目标完成况进行监督、法规,

加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规范管理和执业监督。

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民教育。

协调、

    (一)在区人民领导下,  六、提高资金使用潼南办执照流程 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责任:  第三章职能部门环保工作责任  第八条区环境保护局工作责任:   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区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

属地管理、

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一)依法加对全区环境保护团体登记管理。保障师生安全。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  2015年7月29日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化环境保护责任,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区财政局工作责任:控制全区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四)监督实施绿建筑标准,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依法参与涉及环境公害事件的救助工作。  八、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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